零九年曾经经过法庭第一离婚,后来因为孩子没再起诉,但常年分居,孩子一直是我负担,15年他淋巴癌,现在能正常体力劳动,我可以起诉离婚吗?这种状态胜诉有多少?法庭会考虑他的病吗?
2025-07-30 11:47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在九年前已经通过诉讼程序完成了第一次离婚,并且由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没有再次提起诉讼,那么您可以继续作为原告向法院申请离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前夫患有癌症,且能够进行正常体力劳动,那么他在疾病方面的健康状况可能会成为影响判决的因素之一。 至于能否获得胜诉和胜诉的几率,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质量以及法官的裁决等。在某些情况下,前夫可能因身体原因而无法完全参与庭审过程,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医生或医疗机构可能会对被告的身体状况提供医疗意见。因此,在决定是否要起诉离婚时,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讨论,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