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婚姻存续期间老公给我交社保,离婚了,他要求我归还他给我交的社保钱,这样合理吗?
2024-10-22 12:56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不应当返还。因此,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您的丈夫为您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用,并且这些费用已经计入了您的个人账户,那么这些费用应该由您自己承担。 然而,如果您与您的丈夫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例如,离婚),并且您认为这部分费用是您的个人财产,则您可以要求对方归还该部分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笔费用是你自己的个人财产,并且您有权要求对方归还它。 总之,对于这个问题,建议您详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确定您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