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婚前父母出资首付购房,婚后我们共同还款。最近公婆想要搬到我们的城市,我们把房子低价转让给他们,我们重新购买。签了一个转让协议,内容有几点疑虑。第一,写这套房子是父母资助首付儿子购买,不是写的赠与,虽然属于我老公的个人婚前债务,房子已经转让给他们了,不知道以后是否权利向我们所要还款(本身低价转让给他们的,已经属于还款了)。第二明确写了转让条件是给我们钱是转让房屋的款,但是有一部分钱是我们买新房时刷的他们的卡,房子写的我们夫妻的名字。不知道新房子以后会不会和他们有关系。是否可以给他们补个收条,明确写下双方就这个房屋的债权问题结清。
2025-02-12 22:58您好!关于您的疑问,我可以给出以下建议。 首先,您提到的“赠与”概念在法律上并不适用,因为您们之间的交易是基于对等原则进行的,并且房产是在婚姻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因此,这种情况下不存在赠与的情况。 其次,您提到的部分款项是从您们的共同账户中支付的,这可能构成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们无法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对于新的房子,您可以通过签署书面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任何可能存在的债权问题。如果您需要帮助,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为您解答。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