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法律判决原告被告一人一个孩子,被告的孩子不愿意跟着被告,希望跟着原告,但被告不同意,原告可以不经过被告的同意将两个孩子带走吗?那样触犯法律吗?
18天前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问题时,需要格外谨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如果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并达成一致意见,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应当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进行处理。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即一方当事人希望将两个孩子带回家中,而另一方拒绝,并且孩子不愿意跟随拒绝的一方,则可能涉及到监护权变更或者司法介入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建议双方协商解决,通过沟通和理解来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无果,且孩子确实愿意跟跟随非主要抚养人的那一方生活,那么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可能会考虑孩子的意愿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在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作出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决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何种措施,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尊重孩子的最佳利益。任何行为都应以确保其安全和健康为首要目标。如果您遇到此类问题,请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便获得更加准确和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