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十几年死后财产怎么分 我叔叔和阿姨同居13年,没领结婚证,叔叔有一女儿,阿姨有个儿子,两人没有共同子女,现在阿姨死了,在死之前叔叔答应给一套房子给阿姨,房主有个类似房产证的小本,上面写的叔叔的名字,但是那个房子是厂里的,房产证也是集体的,请问这个房子不给阿姨的儿子合法吗?
2025-03-15 01:4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您的叔叔与阿姨同居多年,并且在去世前对遗嘱进行了公证,那么他们的遗产应该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 在这个情况下,您叔叔的女儿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按照遗嘱中的规定获得一部分遗产;而您的叔叔的遗孀(即阿姨)也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同样按照遗嘱中的规定获得一部分遗产。 至于您提到的房产证上的名字,虽然房产证上写着“叔叔”这个名字,但该房产实际上属于集体所有制性质,因此房产证上的名字并不意味着该房产的所有权归于“叔叔”。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房产属于“叔叔”,否则该房产仍然属于集体所有制性质,无法作为遗产被继承或分配。 综上所述,建议您叔叔的女儿和阿姨协商确定各自的继承份额,并及时办理相应的手续,以确保遗产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分配。同时,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者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您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