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姨和姨夫都是二婚,结婚大概十六七年,房屋是婚前我姨夫名下,期间我姨在韩国打工几年,前段时间姨夫生重病把房屋改成他儿子名说要卖了还账,但现在姨夫病情好转,我姨想离婚可以分到部分财产吗
2025-02-11 12:18首先,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姨夫去世之前,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关于您的姨夫是否有权将房产过户给他的儿子,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交易情况。通常情况下,如果房产是在未登记的情况下赠与给儿子,并且没有明确表示此行为是为了偿还债务,则该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而不需要经过任何手续。 最后,如果您姨夫的病情已经好转,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家庭纠纷。建议您与您的家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意愿并寻找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