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您好!我叫徐晶,1988年9月19号生,我丈夫叫程雷,1987年6月28号生。我们于2013年4月2号领取结婚证,2013年5月1号举行婚礼,2015年1月12号生下儿子程业芃,我儿子现在已经两周岁了。2009年婆家人买了一套新房(一手房)作为我们结婚用的婚房,房产证写的是我公公婆婆丈夫三个人的名字。我想向您咨询一下:今年过完年后,我想把我们夫妻二人现在住的婚房(一手房)过户到我儿子程业芃的名下,请问可以吗?
2024-07-30 21:51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如果你们想将婚房过户给您的儿子程业芃,必须经过合法的登记程序,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而目前,你们还没有完成这个过程,所以无法实现您的想法。建议在合适的时候再考虑此事,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