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问的是,我的妈妈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离家出走了。现在在别的家庭里有四位女儿,四个女儿是男方的,她在那里二十四年了一直没有生小孩,问题是我的妈妈瘫痪在床,没人照顾,吃喝拉萨都不管,我能把她四个女儿告上法庭吗?
2024-07-30 23:02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认为您的母亲处于无法独立生活状态,并且需要他人照料,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确认监护权或者提起诉讼请求指定监护人。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您应该首先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了解是否可以将您的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以便他们采取相应的措施帮助您的母亲。此外,您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您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有权要求监护权,都需要遵守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不得采取任何非法手段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尽可能地避免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必要的泄露或伤害,确保公正合理地维护各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