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前夫因感情不和离婚,去民政局办的离婚,拟的离婚协议上写着孩子和房子归女方所有,但是女方不能再嫁,男方可以再娶。否则孩子和房子归男方所有。请问这个协议不公平,能改吗
回答数:521
协议无效,可以重新拟定离婚协议,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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