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的租房合同到期后房东说我们没有提前一个月没给他说,要扣我们一半押金,请问我们应该给这个钱嘛,还有就是我们中间说了要续租但几天后我工作换地方了又不租了但我也是在房租到期前半个月给他说的,他也同意了的,但现在他还要扣一半的押金,我现在怎么办
2025-02-19 14:51尊敬的客户, 首先,关于您提到的租金押金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房东)应在租赁期满前至少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您),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如果房东在您的合同期满时提出提前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的要求,并且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行为合法合规,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或者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在您与房东协商续租事宜的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您已经按照约定告知房东您想要继续租住并得到了房东的认可,那么房东无权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并扣除押金。 针对押金扣留的情况,建议您立即联系房东确认是否已收到正确的通知和解释原因,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纠纷,争取得到合理的赔偿。 最后,希望您能妥善处理此问题,保持冷静,积极应对,相信最终的结果会更加有利于您的权益保障。 祝好,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