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多。没有领结婚证,由于各种原因感情不合,年前吵架,然后我回到娘家,在娘家过年,不想再继续婚姻了,现在男方起诉我,让我退还彩礼,我该怎么办
2025-07-23 21:05首先,你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如果一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的请求,另一方不得拒绝。 其次,你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彩礼是在订立婚约时,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财物; 女方在婚后并未与男方共同生活; 男方有相应的经济能力。 双方因感情不和而离婚。 如果你确实存在上述情况,并且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彩礼,则可以按照法院判决执行。同时,建议你在诉讼前与对方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