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多了,孩子9个多月,我在单位上班,老公没工作,一直以来性格都合不来,一直以来都是我让他,养孩子一直用的是我的工资和我们结婚时的钱,他和他妈性格也合不来,他妈没帮我们带孩子,把我们赶出来了,现在是外婆和我带,现在就是他觉得他做什么都是对的,我做什么他都有意见,我觉得我和他过不下去,我想离婚!现在我能以什么理由和方式离婚了,谢谢律师能帮帮我!
8天前首先,婚姻关系中遇到的问题需要通过沟通和理解来解决。如果您认为您的丈夫在某些方面不适合您,并且影响到了您的幸福,那么您可以考虑离婚。 然而,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离婚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感情破裂、重婚等。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是离婚最直接的原因之一。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你们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另外,如果你们的孩子不满两周岁,应由母亲抚养;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由母亲直接抚养,如母亲死亡、伤残、无抚养能力或者条件不利,可由父亲抚养;子女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父母双方对于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分析和判断。如果您决定采取行动,请务必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