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这样的,我是离异的女性,生育一儿一女,儿子归男方,女儿归我抚养。由于男方在外有婚外情,并且对家庭也不负责任,当时相当于是丧偶式婚姻,所以我坚决提出离婚,当时考虑到男方穷,还给了三千块钱让他给我儿子用。现在男方已经再次成家,并且有个女儿,而且他还把儿子的户口以及他本人的户口都迁到他现任老婆的户口那里,然而今年他两总是吵架,好几次说离婚想和我复婚,我无意复婚,关键是把儿子丢在了毫无血缘关系的现任老婆家里无人照看,连正常吃上饭都是问题,平时洗澡洗衣服都是儿子自己做,儿子如今读幼儿园大班,明年就该上小学了,我想把抚养权要回来,不知道该怎么做
2026-01-20 02:29尊敬的读者, 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很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层面的问题。首先,关于您的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同意并经法院判决,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归属。其次,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教育费用负担问题,您可以考虑与前夫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诉讼程序来处理。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要关注孩子的生活状况,尽量为孩子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家庭环境,让孩子能够健康成长。 最后,请记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尽可能地维护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相处,避免因争执而伤害彼此的感情。希望您能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保护好自己的权益。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