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二十岁,早年父亲和母亲离婚,离婚过后母亲为我在重庆买了一套分期付款的房子,过后母亲为了再嫁人,对现任丈夫隐瞒了我的身份,然后在搬到北京生活,由于长期不在重庆,将房子手续合同全部交给母亲姐姐,也就是我的大姨妈处理,2011年,母亲不幸出车祸去世,本人当年15岁,没有得到一分遗产,房子也被我大姨妈私吞,请问现在还可以追回吗?
2024-08-01 01:31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一些复杂的问题。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财产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即父母)管理。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您的母亲将其继承权转移给您的法定监护人。 其次,您提到您的母亲在车祸中去世后,未获得任何遗产。如果这种情况属实,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您有权获得母亲的遗产,并请求法院判决您的法定监护人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分配遗产。 最后,您提及的大姨妈作为房屋的所有者可能违反了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比如申请法院撤销或变更房屋所有权等。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限于一般情况下的理解,具体操作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您有具体的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