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工资,请问要怎么讨伐

2019-07-03 17:5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1、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19-07-03 17:51:4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409今日律师解答 48375

相关推荐
肩峰骨折能评上伤残吗 1回答
夜班强制上十二小时,不允许报不加班。这个归哪个部门管 1回答
医院开的药不给退有法律保护吗 1回答
复婚当事人没有去,怎么复婚的 1回答
犯法撤销后采血对宝宝有没有影响 1回答
可以咨询从当地法院到中院需要多久就可以开庭 1回答
不但没有征收人头费,还要把我调到偏远地区,请问政府行为合法吗 1回答
没有病案首页和没有治疗经过,对伤残鉴定有影响吗 1回答
自动离职拒不支付工资起诉有什么处罚 1回答
我想在网上找手工活外加工,请问怎么做比较稳妥 1回答
你好在吗有个事需要帮助 1回答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们这边乡政府和开发商合作开发了一个小区,未开发之前本来的溪流有十多米宽,开发商把溪流改造成只剩下四米宽左右了,现在每次下大雨出大水都造成水流不畅通,造成水灾几十户人家房屋全部进水,去乡政府反应了几次也没用,请问一下应该怎么办才好啊! 1回答
您好,麻烦您,我想咨询一下。农业种植在法律上的范围 1回答
w0t0ken数字钱包合法吗 1回答
离婚了小孩不愿意跟男方生活法院会怎么判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