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有结婚证但是丢了,共同财产,有孩子12岁,男孩子,愿意跟我,要孩子的抚养权,婚后自建的房子,价值20万,无房产证,在上海待了7年,我们都要暂住证
2024-08-16 02:49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则应当视为共同共有。因此,您和您的丈夫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通常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与父母的关系等因素。考虑到您已经提出申请,并且愿意承担抚养义务,因此法院可能会倾向于支持您的请求。 至于房屋的价值为20万元的情况,由于该房屋没有房产证,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市场价值并作为判决依据之一。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来分析。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