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通过司法已退还一半的彩礼给男方 ,现在离婚男方要三金折成的现金一万三 ,女方应该给三金可以 ,但是不用给三金折成的现金对不对…
2024-08-16 03:51在婚姻关系中,彩礼是双方父母为了表达对子女婚姻的美好祝愿而支付的一笔款项。如果一方要求返还这部分款项,并且已经通过法院程序得到部分退款,那么另一方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同意返还剩余款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等实物资产和存款、投资收益等无形资产。因此,如果彩礼是作为个人婚前财产的一部分,则在离婚时,应当按照个人婚前财产的原则进行处理。 关于三金折成的现金,这通常被视为一种特殊形式的礼物或馈赠,而非真正的金钱。因此,从法律角度看,除非有明确约定或特别规定,否则不应视为财产权益的一部分。因此,即使女方同意退还三金,也不一定意味着必须退还现金。具体应如何处理,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