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八周岁的男生聚众斗殴,对方只是轻微受伤并且已原谅可是警局就是不放人,说是要走程序,这样该怎么办???
2025-03-10 11:33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的行为属于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男性参与聚众斗殴的案件,应当区别对待。 如果未成年男子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如仅是一般性肢体冲突,并且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可以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理。 如果未成年男子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例如导致他人身体伤害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则需要依法从严处理。 对于未成年男子的教育和引导工作同样重要,应加强其法制观念,使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从而自觉改正错误,避免再次犯错。 在具体处理过程中,建议你与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争取早日解决这一问题。同时,也提醒你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意识,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