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即由女方父母养育三年多,男方以及男方父母至今没有付给女方父母抚养费,现在离婚的话,这三年的抚养费,是否男方得补上给女方父母
2025-03-21 17:07在处理涉及子女抚养权和赡养费的问题时,通常遵循的原则是公平合理。如果孩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并且夫妻双方共同抚养了该子女,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抚养费用应当按照双方的经济能力进行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7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因此,在离婚的情况下,即使孩子是由女方父母抚养的,也应当考虑男方对子女的贡献和实际付出。 至于赡养费的支付期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来说,赡养费的支付期限从子女成年之日起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但是,如果在婚姻期间已经为子女提供了必要的教育、医疗等基本生活保障,那么在离婚后,这些费用可以视为已支付,不再另行支付。 总之,对于孩子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应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经济状况、子女的生活需求等因素来确定。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