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3月份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是机动车,同等责任,上个月工伤鉴定为拾级伤残。交通事故还没有处理,现在我怎么办?
2024-10-04 21: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您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在事故发生时应当负有主要责任,因为您没有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您需要承担主要的责任,即70%的赔偿责任。 关于工伤鉴定,您已经进行了工伤鉴定,并且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这表明您在工作中遭受了伤害,并且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报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此外,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车辆存在违法行为(如超速、未系安全带等),可以考虑向交警部门举报,要求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最后,请注意保留所有的相关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记录、医疗证明等,以便于后续的维权工作。同时,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