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临时工,劳动合同说10元一小时,中途辞工9元一小时,但是是因为厂里没事做,签了两个月的合同,他放假放了差不多20多天,工资结算可以要求10元一小时吗
4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按照您的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加班费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劳动报酬,请及时与雇主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考勤表等,以便于后续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