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租房,合同没到期,但是他给我的房租贵了,我想转组出去,他们却说需要收百分之三十的手续费,合理吗?
4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押金和剩余租金。如果房东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提高租金,承租人有权要求退还多出的部分租金。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您提到房东提出收取百分之三十的手续费作为违约金,这似乎并不符合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况,否则房东不应要求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作为违反合同的惩罚。因此,建议您与房东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或者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组织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