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这边准备租一家店面,已经跟现任店主谈好了,我们付两万元转让费,准备签合同了,可是这边这个原房东说我们给的钱太多了,当时没让我们签,后来我们把价钱协商到一万,可是问题来了,这边现任店主当时跟我们承诺这边一年之内肯定不会拆迁,可是原房东说,这边现在在改造,谁也承诺不了,所以我们现在这边不打算租这个房子了,但是现任店主说钱要等他们把房子租出去以后才能退给我们,还要扣我们三千块钱,您这边觉得如果这边我要是诉讼的话我能能不能站住脚,他们有没有权利等到房子租出去以后退我们钱,他们有没有理由扣我们三千块钱呢?
2021-06-08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