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一些问题,是这样的,我弟2016年九月份结婚,我们又农村,家庭条件不好,当时彩礼钱是66000,喜欢钱4600,走路钱3600,奶母钱3600,猪钱1200,一共79000,我父母东拼西凑才把这个婚事办好,婚后他老婆既然以种种借口没有在一起,她自己一个人外出打工,就是每年过年才回来,直到今年我弟才发现她外面有男人,我方提出离婚,请我这些钱是否拿得回来?为了还债,我妈妈六十多岁了身体又不好,还背井离乡去打工还账,到现在还没有还清
2025-06-11 21:12在处理婚姻关系时,双方应当遵守平等自愿的原则。如果一方违背了这一原则,并且导致了婚姻的破裂,另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您弟弟和其妻子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财产分割、债务偿还等复杂的问题,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得到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支持。同时,也请您考虑妥善处理家庭事务,为老人的身体健康和经济状况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