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给初中教师排名违法吗? 你好,我是一名农村初中教师,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辛勤耕耘了8年,现在农村留守儿童太多,教师又当爹又当妈,还要当保姆,心理医生等等,这些我都可以接受。但是教育局却对本县内教师进行排名,所任教学 科学生成绩在同级同类学科中排名后15%的不能评先选优,不能评职称,就是所有与教师个人利益相关的都没资格,现在又出了一份文件,就是连续三年排在 后15%的不能续聘,或者降职聘用?请问这样的政策违法吗?现状:因教育局的这些政策,每个学校每个老师都怕“挂末”所以城区学校想尽一切办法到农 村招优质生源,留在农村中学的学生学校又分“尖子班”由学校行政带班,剩下的学生连最基础的加减乘除不会
17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了教育部门对学生和教师评价体系的一些规定。 首先,教育部门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是基于学生的成绩和教师的教学质量来进行的。这种评价方式可以有效地激励优秀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也能帮助家长了解孩子的学习状况。然而,如果评价标准过于严格,可能会导致一些教师感到不公平或压力过大。 其次,对于教师的晋升和发展,教育部门有权利根据教师的表现和贡献来评定其资格和待遇。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评价应该公正、客观,并且不应影响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再次,对于教师的考核结果,应当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如教师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教学效果等。同时,应建立公平合理的考核机制,确保每位教师都有机会展示自己的能力和价值。 最后,教育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到教师的职业特点和社会责任,避免过度强调竞争和排名,而忽视了教师的专业发展和个人成长。 综上所述,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教育部门实施的教师评价和晋升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升教师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同时也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建议您向相关部门反映您的意见,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平衡教师和学生的需求,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