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我有两个小孩一个六岁,一个一岁七个月。他没有父母,有一个爷爷奶奶已经70岁左右,我这边爸爸妈妈有奶奶,我给他结婚七年,一直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我离婚之后小孩会不会判给我。我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他在上海工作,一个月5000到6000我不想要小孩,应该怎么做。
2024-08-08 00:37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可以考虑离婚。在处理孩子抚养权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与父母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等因素进行判决。如果您认为自己在经济上无法承担子女的抚养责任,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争取对子女的抚养权。 同时,在离婚过程中,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和心理咨询,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妥善处理可能存在的各种纠纷和困难。在涉及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方面,应尽量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争执,以免给未来的生活中带来更多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