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欠债,法院要执行财产,父母有权收回赠于的房产吗?
7小时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对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设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三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权利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