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误发包裹,取货人拒不退回,犯法吗?我于2017年12月29日通过顺丰速递发货给张三,货物成交价值73000元,货物于2018年1月1日到达张三指定地点后张三并为签收,也没有支付货款给我,这时我的货被李四签收取走,于是我便联系李四,告诉李四并提供充足的人证物证,这是我的货,要求他退回给我,但是李四说这货是张三卖给他的,他已经付钱给张三了,所以拒不退回;时至今日已经12天了,李四任然拒不退回我的货物。请问李四的行为犯法吗?
28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例中,如果李四能够证明其已支付足够的款项给张三,并且有证据证明张三是该货物的所有者,那么李四有权拒绝退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李四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然而,如果您认为李四的行为违反了其他法律规定或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以便他们可以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