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办公室内勤,都是死工资,公司以没有业务给我工资打八折,而且是在20号发工资日才告知,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2025-03-08 21:39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如果您的公司确实存在安排您加班的情况,并且无法安排补休,那么该公司应该按此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其次,关于公司给员工打八折发放工资的问题,这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果公司提供的福利不足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或者在某些情况下未履行相应的义务,这也可能构成违法。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公司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并确保公司的福利能够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