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意外死亡,公司有义务赔偿吗?
2025-03-08 20:2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因此,在职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或意外死亡,如果该员工是因执行工作职责而受伤,则其家属有权要求企业按照工伤保险规定进行赔偿;但如果该职工是在下班时间发生事故,且与工作无关,则应当由其雇主承担责任,而非企业需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