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在倒车时后面有两位老人,没摔倒前面那位脚撑地,当时警察来了我全责,我立即让她们去看,可是他们不肯,最后给200元各自回家。一个月后他儿子打电话说后面坐的那位脚要开刀,要我们付钱。没给,走过了一个月说是给2000元就算了。我没给让他到法院起诉,现在他起诉了,情况就这样
2019-07-26 21:5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