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现在这个男的去年八月一号在他们老家办了婚礼,但没领结婚证,一起首都买了一套婚前共有的房子,产权各自一半。双方共同生活生活了大半年,但是在这期间,我们由于各自性格,沟通方式出了问题导致矛盾重重,经常争吵不断,前段时间因为斗嘴他居然家庭暴力,最后报警处理。这给我心理上面一定的阴影,所以要和他分开。现在他说要我退还当初给的我他们算的七万块彩礼,实际上五万不到。要不就和房子首付相互抵掉,让我净身出户。可彩礼基本上都没得什么了,有一部分我们已用于共同生活开支,包括两个人买衣服生活用品等,有一部分发票和购物凭证。还有两万用做了当初共同首付买房。请问我需要退还彩礼吗?如果他要起诉,我需要什么证据?
2017-03-07 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