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六月一号订婚订婚后,男女双方都觉得彼此不合适,都提出分开。但是女方15彩礼,礼金只退一半,我可以要求他全部退吗?我跟女方没有登记结婚。没有同居生活,三金那些可不可以退?如果真的要打官司我要提供什么资料?
29天前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订婚并不是正式的婚姻缔结过程,因此不存在“登记结婚”这一概念。如果您与女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同意解除关系,并且没有涉及金钱或财产问题,那么您可能不需要考虑退还任何财物。 然而,如果您认为男方应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彩礼,这取决于当地习俗和法律规定。在某些地区,彩礼是作为订婚仪式的一部分而收取的,而在另一些地方,则可能是基于一种传统或文化观念来决定是否退还彩礼。 关于三金(金银首饰)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这些物品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或法律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们之间没有其他债务,您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退还这些物品。 为了更好地帮助您解决问题,请确保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