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我们分居三年了,但男方不同意,有两个小孩,我身上什么证件都没有,男方也不给户口本办理身份证…又听说起诉耍要好多钱处理………请问律师我要怎样做?
2024-06-26 05:05首先,分居三年在法律上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之一。即使男方不同意离婚,你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出离婚诉讼。关于证件问题,你可以尝试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说明情况,请求补办身份证或其他相关证件。如果男方不配合提供户口本,你可以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请求协助。 至于诉讼费用,离婚案件的诉讼费通常不高,而且如果你经济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或者申请法律援助。此外,离婚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和抚养能力,判决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 你可以先尝试与男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聘请律师或自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你们双方的实际情况,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公正的判决。记得收集好所有可能需要的证据,如分居证明、经济状况证明等,以便在法庭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