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产假问题,我生完宝宝产假到期了,我想继续请假在家看宝宝到半岁左右,但是公司给我的反岗通知书上写着让我准时上班,不批准请假,如果我不准时上班就按矿工处理,给予辞退,我想咨询一下这样合法吗?
2024-08-26 13:21关于产假的问题,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这98天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 如果您在产假期间需要请假回家照顾孩子,那么您的雇主应当允许您请假,并且必须支付您在此期间的正常工资待遇。如果您的雇主拒绝您的请求并要求您按时返回工作岗位,您可以考虑通过与雇主进行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 此外,根据《劳动民法典》第39条和第40条的规定,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其他原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劳动者依法享有权利的。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请您在实际操作中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