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姓名芦国钧420103330521371,1933年5月21日出生于四川省夹江县,于1951年4月入伍参加抗美援朝,入伍前有七亩五分田,四亩地,房屋五间,到1956年3月有九亩五分田,四亩地,房屋五间。地址原名:四川省青神县二区土主乡四村,现在更名为:四川省夹江县青州乡魏沟村。爷爷于1956年在武汉复员。而房子于1958年大跃进时被集体全部拆毁用作仓库而分文未付,并且田地都被征用也并未归还或者补偿。请问现在这个问题政府部门能解决吗?有村里的证明,还有人证
2025-07-03 07:31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确实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处理。根据您的描述,您的爷爷曾参与过抗美援朝战争,并在退役后返回家乡。然而,在此期间,他所居住的房屋和田地可能遭受了不当对待。 针对这种情况,您可以尝试联系当地政府或相关机构,比如民政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以了解是否有相关的政策或法规可以适用来解决问题。此外,您也可以收集并提交有关家庭历史、个人经历等方面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证明您的立场和需求。 在具体的实践中,政府机关通常会依据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和处理,但具体的结果可能会因地区差异和个人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祝您早日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