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的一个鱼塘,现在水利部门施工填埋了集体鱼塘,请问我们有补偿吗?
2026-03-28 19:19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用地单位按照当地适用的耕地占补平衡标准予以开垦;开垦耕地的责任人应当在收到人民政府下达的开垦耕地任务后三年内完成。因此,在你所在地区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如果需要占用集体所有的农田,必须按照规定的开垦面积进行复耕,并且要缴纳相应的耕地开垦费。如果你所在的集体拥有该鱼塘的所有权或者承包经营权,那么你有权要求水利部门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但是具体的补偿金额和方式,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你与相关政府部门或组织协商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