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2007年我与我丈夫离婚,离婚判决孩子判给我了。当年孩子6岁。法院判决他每年给孩子抚养费1200元,只从离婚后他到今年为止一分没给过。我们是两地的,我在内蒙古扎兰屯市,他在内蒙古林东市隆昌镇的。我们没有联系方式。因为太远也找不到他人。我该怎么办。我是直接起诉他还是去找到他人。
2025-01-19 22:36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建议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式。 寻求当地人民法院的帮助和介入。您可以联系当地的人民法院,说明您的情况,并请求他们帮助解决纠纷。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或采取其他措施来保护您的权益。 联系孩子的监护人。如果您的孩子仍然在父母一方处,则可以考虑寻求孩子的监护人的协助。您可以向孩子所在的学校或者幼儿园了解具体情况,看是否有相关负责人可以帮助寻找对方。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果您已经确定无法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解决问题,那么可以考虑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详细阐述案件事实和证据,争取得到公正的结果。 尝试与其他途径解决。除了上述方法外,还可以尝试通过社区、朋友等渠道寻找孩子的父亲,或者通过媒体等方式公开寻找。但请注意,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侵犯他人隐私和个人权利。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