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3月2日时候签署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就是在中介签的,上面明确说明在2017年3月12日交于我21万的房屋差价款用于我清楼房的贷款,可是到了12日的时候没办法给我,于是双方签了于4月1日交我21万,可是到了现在他说由于政策限购政策他没法子没有资格买了,让我退钱,可是我没有钱了,都清贷款了,我现在想把房子卖给别人也没有办法卖,我打算卖了我的房子在还给他钱,可是他就是不跟我见面。
2024-10-14 02:26尊敬的客户。 首先,对于您的情况表示理解和支持。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一些法律和财务上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建议。 与对方沟通。尝试联系对方并表达您的立场。询问他们是否愿意重新商讨解决方案,并且提出一个可行的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 调查相关法规。了解有关房地产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您无法自行处理此问题,可以寻求法律或财务顾问的帮助,以获取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确保财产安全。在任何情况下,确保您的财产安全是最重要的。如果可能的话,考虑将房产暂时存放在可靠的第三方保管处。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有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再次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