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我家的两套房子以前是本地农民拆迁房分配的!一共是我妈和我后爸还有我独生子女两个户口就等于是4个户口分到的!后来写房产证的时候,因为我妈是文盲,就把登记房产证的事交给我后爸去处理了,结果两套房子的两本房产证的户主都被写上了我后爸的名字了,我和我妈是两套房子的其中之一的权利人。现在我爸老年痴呆症了,说他以后把他遗产和他名下的房产留给和他有血缘关系的亲侄子,请问他这样的做法有效吗?有法律根据吗?我们的房子是拆迁房分配的,又不是他拿钱出来买的商品房
11天前您提到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方面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继承权、房屋所有权以及老年人的权益保护。首先,关于您提到的“两本房产证”情况,如果这两套房子确实属于您父母(即您的爷爷奶奶)的财产,并且按照当地法律规定或协议,那么在您父母去世后,他们所拥有的房产应由他们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唯一合法的继承人之一有权获得这些房产。 其次,关于您父亲的老年痴呆症问题,如果您认为这是导致他将房产赠与他人的原因,您应该考虑是否有证据证明这一决定是基于他的真实意愿而非受到疾病的影响。例如,您可以要求法院对您父亲的精神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查看相关文件以确定其是否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 最后,虽然您没有提及具体的法律依据,但通常来说,老年人将自己的房产赠予他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受遗赠人的资格、捐赠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等。因此,建议您与律师详细讨论有关此问题的具体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以便更好地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针对您的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准确地理解并行使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