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位妈妈,我想咨询下离婚关于抚养费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老公是北京户口,但是是吃低保的,从我怀孕到生,老公几乎没有什么陪伴,包括去产检,孩子出生以后在月子里吵架他还动手,孩子过了满月我们就回娘家了,一直到孩子7个月,期间孩子爷爷奶奶没问过一句,没给过一分钱,孩子父亲也就一个月来看一次,每月给一千块钱,我现在还没有上班,他名下什么都没有,拆迁时所有的钱都在他父亲名下,房子还没下来,我想问如果这个时候离婚,通过法律渠道,我能得到什么。
2024-12-29 12:2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孩子的抚养权。在决定孩子的抚养权时,法院通常会优先考虑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您的丈夫作为父亲应该尽到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如提供经济支持、参与孩子的教育等。同时,考虑到孩子目前的情况,可能会倾向于照顾母亲的意见。 子女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抚养费。具体金额应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实际情况确定,并且要定期进行调整。 财产分割。由于您提到拆迁补偿款大部分在男方父母手中,而女方没有其他房产或遗产可以继承,因此在财产分割上可能存在一些困难。建议双方协商处理,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解决争议。 诉讼程序。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抚养权和抚养费用。在此过程中,您需要注意收集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对孩子的关爱和支持以及对方的疏忽行为。 法律援助。如果您面临复杂的法律问题,尤其是涉及财产权益和子女抚养权方面的纠纷,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指导。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建议需由专业人士根据实际案件情况给出。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并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