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是:我有过一次离婚诉讼,是家暴,和精神折磨,由是第一次诉讼,法院没判离!后因为他和儿子的一,再要求,我回家了!可是没过多久,他又开始对我不好了!现在只是不动手打我!晚上总是大吵大闹!弄得我无法睡觉!我!我实在受不了就搬剁来住了,请问:我若再上诉的话!法院会判我们离婚吗?
2024-12-29 13:30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包括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以及离婚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家庭暴力,并且该行为已经导致了生活困难或严重的精神伤害,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人身保护令申请。 关于离婚诉讼,虽然您前次的离婚诉讼没有得到判决,但并不代表您不能再提出离婚请求。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正式判决,法院也可能基于先前的证据和事实认定夫妻关系已不复存在。因此,在您再次提出离婚请求时,可能会被视为具有法律基础。 至于您提到的“他和儿子”的问题,这可能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避免进一步的冲突。 最后,对于您目前的情况,建议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适当的行动。同时,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