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公公付首付买的,我出了部分的钱,房产证上是公公与老公的名字,老公负责还房贷,请问若离婚,这房子有我的份吗?
2024-12-17 21:53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么无论房产证上的名字如何,该房屋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除非另有约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公公支付了首付并登记为公公和丈夫的名字,房产证上也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该房产的产权归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这意味着您有权分得相应的份额。 请注意,具体分割财产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夫妻之间的协议来决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