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离婚但不同意财产分割不同意抚养权答辩状,我医冶她花了五万元,她和我生活五年全是我养着,在婚期间财产是个人所挣她没有一分钱的付出,她无能力养孩子,自由职业,而我是三代独生子女家庭,不想分两个孩子
2025-09-18 05:31尊敬的法院。 我方在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同意离婚,并且认为双方应当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在财产分割方面,我们存在一定的分歧。 首先,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们认为夫妻双方应当根据各自的收入情况来确定财产归属。而在婚姻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支持以及为对方支付医疗费用的行为,不应被视为财产转移。因此,我们不主张将这部分支出纳入财产分配中。 其次,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我们认为应由有能力照顾孩子的父母轮流抚养。因为我们的经济状况并不允许我们将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育儿上,同时我们也希望孩子能有稳定的成长环境。 最后,我们要求对方赔偿因治疗疾病所花费的医疗费共计五万元。我们认为这是一笔合理的补偿,也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体现。 以上就是我方对于离婚协议的意见,请法院酌情考虑。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