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碰人,全责,全险老人76岁,住院花费17000,保险还没报,但家属找调解员额外要赔偿,我应该给吗?
2025-02-21 21:37首先,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如果超出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费用,应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承担。 在您提供的案例中,老人76岁,属于高龄老人,其医疗费较高,且事故全责方为车辆所有人。因此,在没有明确告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对方索赔额外的赔偿。但是,这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您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 在与对方协商时,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治疗记录等。 根据您的情况,可以在协商过程中提出合理的赔偿请求,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处理。 最终是否给予额外赔偿,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建议您在进行协商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