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分居4年多的状态,中间有在一起半年时间,后来分开了,2个孩子一直在男方那边,一般如果我在家里上班都是一个星期双休接过来带,去外地工作就没有带孩子,家里有一栋房子是婚后两个人加上他父母帮忙一起买的,后来就是家暴感情破裂分开,身体又不好,又患上了类风湿关节炎,甚至有轻微的忧郁症,这些年工作经济情况很差,没有人照顾,随着这两年分开的时间慢慢调理生活条件变好,现在想离婚,要一个孩子,让男方10万补费
18小时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前夫已经分居四年多,并且在分居期间曾经有过短暂的共同生活。然而,最近几年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您的身体状况恶化,包括患有类风湿关节炎以及轻微的忧郁症。在此背景下,您决定离婚并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用。 首先,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一方拥有子女抚养权的情况通常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孩子的意愿等多重因素。因此,建议您与前夫协商,寻求一种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方式。 至于补偿费用的问题,这涉及到财产分割和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的内容。具体而言,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财产分割。您可以通过评估房屋的价值、孩子的抚养费支出等来计算出具体的补偿金额。 精神损害赔偿。考虑到您因疾病而遭受的心理压力和身体伤害,可能需要向前夫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 双方协议。如果您无法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则可以聘请专业的调解员或律师协助解决。 最后,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意见,通过沟通和协商找到最佳解决方案。希望您能够早日解决家庭纷争,维护自身和孩子们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