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有一儿一女,儿子已经过世,我母亲早年在盖房的时候由于面积不够,我爷爷借给了我们30个平方,我想问,这30个平方如果在我爷爷奶奶过世后,我姑妈是否能按遗产来平分。还有我父亲很早就过世了,我母亲包括我哥对我爷爷奶奶有赡养义务吗?如果当中接受了老人的一些钱财上无条件的赠予,又有什么不一样的说法吗?
5天前您的问题涉及家庭财产继承和赡养关系的问题。关于您提到的30个平方的问题,如果您是合法继承人,并且符合法定条件,那么这些房产可能可以作为您的遗产的一部分进行处理。 关于您提到的赡养义务,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这种义务并不意味着必须提供经济支持或者无条件接受任何礼物或捐赠。实际上,子女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因此,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您无需为未履行的赡养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至于您提到的赠予问题,如果赠与行为是在您父辈去世前完成的,并且符合法定程序(例如遗嘱),则该赠与行为可能被视为对您父母遗产的一种补充。然而,具体是否需要考虑该赠与行为,以及如何分配,需要根据相关法律和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 总的来说,对于您的问题,最重要的是确保所有行动都是基于诚实、公正的原则,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