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两口十六年前卖了旧房,添钱买了商品房,写了一个人的名字,现在离婚,房子会怎么分?起诉的话能否一人一半?
2025-06-07 05:02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和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双方共有。如果房产是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获得的,并且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那么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如果一方主张房产归其所有,需要证明房产的归属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离婚前已经将房产赠与给对方; 婚后房产证上仅登记一方名字,但另一方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对房产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对方支付了购房款,并且该款项的用途符合常理,如用于改善生活条件等。 因此,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能够提供上述证明,则有可能要求房产归其所有。不过,具体如何分割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例如房产的价值、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公正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