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劳务公司的临时工,已经提前30天辞职了,还有一个星期就到期离厂了,近日有事请假没写请假条就给领导发的信息,她没说话我以为她默许了,谁知道今天周六突然发信息说不来按旷工扣我工资,都过了三天了才说,一天扣三天,我三天没去就是扣九天,哎,好话说尽就是硬要扣,请问还有转换的余地吗
2019-08-17 20:09员工是可以领取工资的,工资应该按照员工上班时间来计算,最低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水平计算员工的基本工资和加班费。在员工离职时单位就应该结清工资。 如果出现纠纷,应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