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院调解时,女方说的与事实不符属于什么行为,男方给了彩礼钱,但女方说没给,已经在调解书都签字了,女方这种行为属于欺诈吗??
14天前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在调解过程中提供的信息存在不实或虚假陈述,这可能构成欺诈。这种欺诈行为可能会对另一方的利益造成损害。 关于彩礼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彩礼是婚姻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较为少见。然而,如果在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主张返还彩礼,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证据来支持这一主张。 因此,对于女方在调解过程中的行为,如果她所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并且该信息导致了一方的重大误解或者错误决定,那么可以考虑认为这是欺诈行为。具体到本案,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